我市开展野生水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
为更好宣传贯彻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开展好第二十七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,根据省、市工作部署,切实推进“四区”(渔区、社区、校区、景区)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,我市开展声势浩大的野生水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。
活动围绕展示宣传展板、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纪念品、现场咨询讲解、以案释法、执法检查和进校园宣讲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、渔民、学生宣传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、救助等知识。活动期间,同时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,先后对酒店和红珊瑚利用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,同时签订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。
通过此次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民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,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信息来源: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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