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和越南出口俄罗斯鱼类产品被指冰衣含量超标
来源: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时间:2011-01-10
2011年1月10日,据报道,俄罗斯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监督局于2010年12月29日公布了多起自中国和越南进口的冷冻鱼类产品冰衣含量超标事件。
该局表示,很多生产厂家并未在外包装标记中明确该产品被冰衣化,“净重”标记被“重量”所取代,导致消费者不清楚该产品的具体净重及价格,这违反了俄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(№ 2300-1,1992年2月7日)。
根据国际惯例(日本、美国和加拿大),产品的包装上要注明产品净重和实际冰衣含量百本比。俄罗斯规定水生贝壳类及其加工品的冰衣含量不超过净重的7%,其他非鱼类水产品及其加工品不超过净重的8%。
上一篇:俄罗斯远东出台水产品加工补贴政策[ 02-02 ]下一篇: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需关注进口国的过敏原标识规定[ 03-10 ]